轉知行政院廢止「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該院於114年1月6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23941號令發布廢止
主旨: 轉知行政院廢止「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該院於114年1月6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23941號令發布廢止,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4年1月6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239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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