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114年度約僱幹事職代第1次甄選簡章

一、 職稱: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
二、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三、 官職等:無。
四、 職系:無。
五、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性別:不拘。
七、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八、 上網公告期間(有效期間):
自114年7月 9日至114年7月 14日。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gish.tyc.edu.tw/)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站。
九、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
員」之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
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
(三)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並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具備操作Word(文章編排、圖片、段落處理等)、Excel(成績計算)
、e-mail等文書編輯處理及網際網路(寄送e-mail及基本網路安全概念)等應用能力。
十、 工作項目:
1.核對各教師課表,核對教師課表與調、代課處理。(30%)
2.代課、兼課、輔導課鐘點費核算製表。(30%)
3.協助國中部教學組業務。(3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十一、聯絡方式(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 7月 14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齊有關證件
以掛號於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以前寄(送)達本校(「32850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
段519號,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約僱幹事職代);
如親送或委託送件得於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以前送達本校警衛室或人事室。逾期
或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審查結果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
還應徵書面資料,請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資料俾利郵
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二)通訊及報名地點:
1.本校地址:32850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
2.聯絡電話:03-4981464轉710或711。
3.聯絡人:人事室陳主任或方先生。
4.本校網址:http://www.gish.tyc.edu.tw/
(三)待遇及工作環境:
1.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支給五等280薪
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惟須扣除勞保、健保、提繳退休金個人自付等費用)。
2.本校已設置無障礙設施包括專用停車格、緊急服務鈴、無障礙坡道、廁所及電梯等設
施。另辦公室位於1樓,亦可自費參加營養午餐,本校無提供宿舍。
(四) 本職缺係本校國中部幹事留職停薪期間所僱用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114年7
月31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止,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十二、繳驗表件:
報考人請繳交下列證件正、影本各1份,並用A4紙張影(列)印,依序裝訂成冊:
(一)簡歷表。
(二)切結書及准考證等表件正本(詳如附件二、附件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五)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無者免繳)。
十三、甄選日期:
人事室於截止日(114年7月14日)3日內電話通知甄選日期,請應考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到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十四、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請參照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