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重要宣導】嚴禁學生操作碎紙機等危險機具!
各位同仁大家好:
依據教育局最新函文(桃教學字第 1150028908 號),請務必配合下列事項:
全面禁止:即日起,嚴禁交由學生(含公差生、打掃學生)操作碎紙機。
親自執行:所有文件銷毀工作務必由教職員工親自操作。
注意型號:若處室內備有「霸世牌 S-31S 型」碎紙機,請特別留意其操作安全性。
安全第一,感謝大家的配合,共同守護學生安全!
學務處 生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