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業於112年3月28日修正發布

說明: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2年4月7日公參字第112000319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