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獲獎名單(6/5舉行頒獎典禮)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及112年5月11日召開之「112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複審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核定名單共獎助573名學生。各類獎助學金核定名額 、名單及金額說明如下:

  1. 技職學生獎學金:304名。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每名獲獎學生頒發獎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整。
  2. 技職學生助學金:201名。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每名獲獎學生頒發助學金1萬元整。
  3. 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68名(46組)。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 ,從類別所屬頒發獎學金1萬至5萬元整不等。


三、旨揭獲獎助學生所得獎勵事宜:

  • 獎勵
  1. 技職學生獎學金:獎學金、獎狀1紙、紀念品1份。
  2. 技職學生助學金:助學金、紀念品1份。
  3. 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獎學金、獎狀1紙、紀念品1份。
  • 領取事宜
  1. 獎助學金:由本市觀音高中(承辦學校)撥入獲獎助學生所屬學校帳戶,後由學校轉發予獲獎助學生
  2. 獎狀: 有參與頒獎典禮之學生獎狀當天自行帶回;其餘學生獎狀由本市觀音高中逕寄至獲獎學生所屬學校。
  3. 紀念品:統一由本市觀音高中逕寄至獲獎助學生所屬學校。


四、頒獎典禮事宜:

  • 典禮時間:112年6月5日(一)下午1時15分至2時10分。
  • 地點:本府B2大禮堂(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B2)。
  • 頒獎典禮獲獎出席人員如下:
  1. 「技職學生獎學金」:校長、每校派3-5名獲獎學生代表、1名陪同老師。
  2. 「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校長、獲獎者全員、1名陪同老師。
  • 活動流程如附實施計畫,如有更動將另行通知各校填列調查表單之承辦人及即時更新本文附件。

☆出席調查:請有獲「技職學生獎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之學校,無論是否要出席均需填列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J9GheSwiKL6NeXHf8),並請務必於112年5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填寫完畢。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下列相關承辦人:

  • 本局委辦學校-觀音高中
  1. 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
  2. 註冊組汪組長03-4981464#212。
  •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1. 蘇小姐:03-3322101#7592。


六、檢附本案獲獎學生名單3份及頒獎典禮實施計畫1份。

https://www.tyc.edu.tw/News_Content.aspx?n=5143&s=80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