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及113年5月9日召開之「113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複審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核定名單共獎助573名學生,各類獎助學金核定名額、名單及金額說明如下: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301名。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每名獲獎學生頒發獎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整。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211名。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每名獲獎學生頒發助學金1萬元整。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61名(49組)。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從類別所屬頒發獎學金1萬至5萬元整不等。
三、旨揭獲獎助學生所得獎勵事宜:
(一)獎勵
1、技職學生獎學金:獎學金、獎狀1紙、紀念品1份。
2、技職學生助學金:助學金、紀念品1份。
3、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獎學金、獎狀1紙、紀念品1份。
(二)領取事宜
1、獎助學金:
(1)由本市觀音高中(承辦學校)撥入獲獎助學生所屬學校帳戶,後由學校轉發予獲獎助學生。
(2)請各校於113年6月3日前,依獎助學金核定貴校之總額,開立統一收據一紙至本市觀音高中請款(領據抬頭: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地址:328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教務處註冊組收,並請註明:113臻鼎獎助學金。
2、獎狀:
(1)有參與頒獎典禮之學生獎狀當天自行帶回。
(2)其餘學生獎狀由本市觀音高中逕寄至獲獎學生所屬學校。
3、紀念品:統一由本市觀音高中逕寄至獲獎助學生所屬學校。
四、頒獎典禮事宜:
(一)典禮時間:113年6月14日(五)上午11時至12時。
(二)地點: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蘊真樓6樓演藝廳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89號)。
(三)請獲獎學校依下列說明派員參加:
1、「技職學生獎學金」:校長、每校派1-2名獲獎學生代表、1名陪同老師。
2、「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校長、獲獎者全員、1名陪同老師。
(四)出席調查:請有獲「技職學生獎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之學校,無論是否要出席均需填列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La3npShfGbMhLtUDA),並請務必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填寫完畢。
(五)活動流程如附實施計畫,如有更動將另行通知各校填列調查表單之承辦人。
五、核結事宜:請貴校於113年7月15日前檢具原始憑證(含受獎學生印領清冊)及經費收支結算表各1紙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市觀音高中辦理核結事宜。
六、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下列相關承辦人:
(一)本局委辦學校-觀音高中
1、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
2、註冊組汪組長03-4981464#212。
(二)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褚小姐:(03)332210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