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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內政部修正「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案,請依說明辦理並向校外租屋學生宣導。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2024號函辦理。
二、 旨揭相關資訊請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https://pip.moi.gov.tw)或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租賃條例專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下載(已另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
三、 請貴校協助以多元方式(如學校之官網、專區或社群網站等)加強宣導,促進學生租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