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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高中部寒假重補修正式課表及注意事項

1. 113-1 寒假重補修選課已於12/9(一) 09:15完畢,依據重補修辦法,選課人數未達5人不開課 ; 選課人數15人以下,每學分上課時數為3堂 ; 選課人數15人以上,每學分上課時數為6堂。

2. 此次選課結果經調查後,部分課程因選課人數不足而刪除或課程時數減半,經調整後,正式課表如附件所示

3. 繳費單將於下周一(113/12/16)發放,繳費截止日期為113/12/24(二),請同學務必準時完成繳費,若無繳費,將無法參加重補修課程。

4. 參加重補修課程者,請務必依照學校之服裝儀容規定穿著校服及按照學校作息入校園。另外,請攜帶學生證方可進入校園,若未依規定,而無法進入校園上課,請同學自行負責。

5. 待繳費截止統計名單後,試務組預計於114/1/13(一)發放重補修個人通知單,上面有個人的選課資料及課表等資訊。屆時若有修課且繳費,但未拿到通知單者或是通知單上有誤,請立刻至教務處試務組處理。

6. 修課學生若無故未到(即曠課),則該學分不予計分,並不得要求退費。**請絕對不要曠課,即便只有曠課一堂,這個學分也不算喔!**

7. 若要請事假、病假、喪假等,請務必出示證明並經授課教師許可否則即視為曠課。除非為重大事假、重大病假 、公假、喪假且附上相關證明,否則一缺課將不予評量,包括無就診證明之病假、家人聚餐、母校園遊會、上補習班、照顧弟妹等等理由都不接受。

8. 請假不得超過總課程時數1/3,否則該學分不計算。舉例:總課程時數24小時,請假時數只能請7小時,如超過8小時,該學分不予計算。

9. 研修生請於上課第一天帶著現金至教務處試務組繳費,或113/12/16(一)至email收信,可憑檔案至超商繳費。

10. <重要> 重補修課程期間無專人打掃環境,請同學自行將垃圾帶回家處理,若經發現亂丟垃圾、製造髒亂或破壞公物等行為,將予以愛校服務打掃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