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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高中部寒假重補修課程正式課表

請參閱開課時間表,自行注意上課時間,以下為注意事項:

1. 缺課時數超過三分之一(含公假及重大病假)不予成績考查及補考。

2. 重補修期間請假者請務必提前請假,並至教務處試務組拿假單。

3. 參加重補修課程者,請務必依照學校之服裝儀容規定穿著校服及按照學校作息入校園,另外,請攜帶學生證方可進入校園。

4. 畢業生若要選修課程,請親自打電話到教務處試務組 #214

5. 繳費單已發放各班,請於12/11 (一)繳交完畢。

 

** 學生重修或補修期間,其缺課時數達該科目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評量。前項缺課節數,不包括因公假、病假、婚假、產前假、娩假、陪產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喪假或其他特殊事故,經學校核准給假而缺課之節數

**重補修期間,除非為重大事假(附證明)、重大病假 (附證明)、公假、喪假,否則一缺課將不予評量,包括無就診證明之病假、家人聚餐、母校園遊會、上補習班、照顧弟妹等等理由都不接受。

**重補修期間,若需請假,請1)事前通知任課教師、2) 請假前一天帶著證明至教務處試務組辦理請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