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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核定本府民政局副局長藍品畯等18人為本市114年模範公務人員

主旨: 核定本府民政局副局長藍品畯等18人為本市114年模範公務人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 依本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市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公假5日(公假5日須於115年4月1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