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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項訓練師資審議要點」第四點、第五點,業經保訓會修正發布

主旨: 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項訓練師資審議要點」第四點、第五點,業經該會以中華民國114年3月20日公評字第114226003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同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3月20日公評字第11422600361號函辦理。
二、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為期各項訓練師資資格貼近受訓人員擬任職務實務,適度調整授課講座及專題研討成績評量講座之資格條件,爰修正旨揭要點。
三、 相關資料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培訓最新消息」及「法規及函釋」項下,可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