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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及法務部共同辦理「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

作者 : 訓育組長 發佈日期 : 2025-06-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1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桃教學字第11400542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76735100E1140054204_11_ATTACH1.pdf、
376735100E1140054204_11_ATTACH2.pdf)
主旨:檢送教育部及法務部共同辦理「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
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
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1168號函辦
理。
二、為推動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
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臺,教育部與法務部自97年起每年
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期藉由辦理各項競賽
活動,落實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協助學校師生運用全國法
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以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
三、旨揭競賽活動摘述如下:
(一)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
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含
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分組競賽。
2、活動方式: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2階段競
賽。
3、競賽題型: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採選擇題
方式進行網路闖關。
4、網路初賽: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
25日(星期六)止。
5、活動獎項:各組取現場決賽前6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
獎者,並設「學校推動成效獎」,鼓勵推動具成效之
學校。
(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
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
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
校)」競賽。
2、活動方式:不設教案設計主題,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
題,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
進行教案設計。
3、教案參賽: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
15日(星期三)止。
4、活動獎項:各組取前3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並
設「推薦學校獎」,鼓勵教案推薦學校。
四、案內需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請各校將本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鼓勵師生自114年8月
15日(星期五)起至本競賽活動網站
(https://compete.law.moj.gov.tw)踴躍參與活動。
(二)請貴學校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上網
(https://www.moj.gov.tw/2818/119811/)填復活動聯繫
窗口資訊,以利後續宣導及聯繫。
(三)為期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請於活動期間(114年8月至
12月)將本活動網站(https://compete.law.moj.gov.
tw)納入學校網路連結之白名單,以避免競賽活動期
間,遭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而阻斷網路連
結,影響學生參賽權益。
(四)請貴校將本競賽活動納入學校校內相關活動、研習及會
議時機(如:教師研習、班週會、行政會議等)透過各
式管道加強宣導,並鼓勵師生踴躍參加。
五、本案副知本局國中教育科,請協助轉知本市輔導團以「議
題融入課程」方式鼓勵教師投稿教案及帶隊參賽,並協助
宣導本活動。
六、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洽鈕酷樂股份有限公司范小姐(活動
專線:(02)8773-4300分機656,服務電子信箱:
moj@techmor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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