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桃稅服字第11439053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43905349A00_ATTCH7.png、1143905349A00_ATTCH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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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905349A00_ATTCH11.odt、1143905349A00_ATTCH12.odt)
主旨:檢送本局舉辦114年「稅創藝」租稅短片創作競賽海報及
活動辦法各1份,請協助於貴校網站公告活動訊息宣導,
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競賽總獎金超過9萬元,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
31日止,活動內容簡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一般民眾(不限國籍),個人或團隊報名皆
可,但不得重複參加。
(二)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24時止(活動時間結
束,影片上傳功能即停止)。
(三)參賽方式:
1、1件作品以1至5人為限,同1人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
2、參賽作品時間以1至3分鐘為限(含片頭及片尾),畫面
要有「作品主題名稱」、「旁白字幕(繁體中文)」,
並請於片頭加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4年結合統
一發票推行辦理「稅創藝」租稅短片創作競賽」字
樣,並於片尾加註「廣告」。
3、以下參賽報名方式擇一:
(1)線上報名:於活動期間內,進入本局官網
(https://tytax.tycg.gov.tw)首頁「租稅宣導
專區/課程與活動報名/稅務行動教室/114年「稅創
藝」租稅短片創作競賽」,填寫基本資料,上傳報
名表、創作作品、親簽之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及參賽切結書之影像檔。
(2)郵寄報名:繳交報名表、作品光碟或隨身碟、親簽
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及參賽切結書,郵寄
「330211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服務科
稅創藝收),若於114年7月31日前未寄出報名表之
參賽者(以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四)獎勵方式:
1、綜合評選獎:
(1)第1名:1名,獎金2萬5,000元及獎狀。
(2)第2名:1名,獎金2萬元及獎狀。
(3)第3名:1名,獎金1萬5,000元及獎狀。
(4)佳作:5名,獎金各5,000元及獎狀。
(5)初審入選獎:發給紀念獎狀乙張。
2、網路人氣獎:
(1)第1名:1名,獎金3,000元。
(2)第2名:1名,獎金2,500元。
(3)第3名:1名,獎金2,000元。
(五)歡迎貴校教職員及學生踴躍報名參賽,活動詳情請參考
活動網頁(https://gov.tw/d5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