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生、家長及教師們您好:
本案必須經過學校初審通過(即獎助學金審議會核定通過)的獎助學金,註冊組截止收件日為114年10月20日中午12時止,逾時不受理。
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簡述說明:
一、申請對象:25歲以下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本市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計畫。
二、獎助金額:高中職階段每年8萬元、大專階段每年12萬元。
三、申請資格:
25歲以下(民89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者。具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等經濟困難的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詳細說明請參閱獎助學金辦法和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