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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獎助學金】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25-10-0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各位學生、家長及教師們您好:

本案必須經過學校初審通過(即獎助學金審議會核定通過)的獎助學金,註冊組截止收件日為114年10月20日中午12時止,逾時不受理

 

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簡述說明:

一、申請對象:25歲以下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本市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計畫。

二、獎助金額:高中職階段每年8萬元、大專階段每年12萬元。

三、申請資格:

25歲以下(民89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者。具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等經濟困難的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 高一新生組:113學年度國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 大一新生組:113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
    • 一般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1. 具有資賦優異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表現卓越值得栽培( 4年內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且名次為前三名者)
      2. 在學學業成績優異(前學年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學年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其成績至少為全班前20%,採計至小數點下一位四捨五入,小數點下兩位不予進位),且品行優良,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又符合資格且曾經獲得本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補助之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得優先申請。

詳細說明請參閱獎助學金辦法和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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