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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29180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擴增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力入校建置英語口說環境,提供學生多元英語學習情境;請本市尚未申請雙語相關計畫之所屬學校踴躍申請,俾利落實2030雙語政策願景。
三、 有關旨揭計畫繳交方式說明如下:
(一) 計畫繳交方式:請貴校將核章計畫正本於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寄送本局國中教育科-李小姐 (封面註明:OO國中/國小_112ELTA申請);並同步掃描電子檔1份予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信箱wev@mail.wcjhs.tyc.edu.tw (檔名OO國中/國小_112ELTA申請)。
(二) 注意事項:請學校先行進行計畫申請,待國教署核定後,再行繳交經費概算表。
四、 檢附ELTA計畫申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