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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3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踴躍參加。

一、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二、「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電子海報」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