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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5次甄選

計畫甄選相關事宜如下:
(一)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2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甄選名額:
1、市府1名(不限族群)。
2、本市各區(不含復興區)7名: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及太魯閣族1名。
(三)甄選對象:
1、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2、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相關證明:
(1)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2)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以本條件錄取之人員,應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4年報考並於115年3月
通過。
本案甄選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