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考試日期: 10/12(四)、10/13(五)、10/16(一)
B. 考程表如附件
C. 以下為考試注意事項:
- 請同學務必清空桌椅,包含抽屜、椅子底下、桌子側邊都需清空! 不得反轉桌子!
- 請按照教務處發放之座位表入坐,缺席的同學請留空位以便監考教師點名。
- 考試10分鐘後不得入場,請至教務處等待該節測驗結束。
- 定期評量期間不得提早交卷。
- 答案卡、答案卷及題目卷都需繳回。
- 強烈建議同學仔細閱讀「高中部考試規則」,已張貼在各班佈告欄上。
- 第一次定期評量期間因公假、病假、喪假等原因缺席的同學請於10/16(一)13:10(當天仍未到者則為10/17上午8:05) 攜帶請假證明至教務處補考。請注意,一般事假不予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