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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重大變革事項


各位考生及師長們您好: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重大變革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84日臺教技(一)字第1122302144號函及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287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1200003151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起旨揭入學招生採計之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科目,依產業人才培育重點由各系科(組)、學程自由選採,並明訂於招生簡章。相關調整說明如下:

() 一般組「一般生」第一階段篩選方式:

1、取消總級分篩選,並以分科篩選之「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

2、同級分超額篩選:依各校甄選辦法所勾選科目之級分總和,勾選科目至少()4項,且可為篩選倍率外之其他統測科目。

() 第二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加權:

1、統測科目由各校系科()、學程選採自訂,至多採計4科,並取消各科目權重下限。

2、專業科目採計總權重須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

()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1、修正本項採計名稱。(四技二專技優甄審併同修正)

2、在符合上傳件數上限下,可上傳專題實作、亦可上傳實習科目、也可二者皆上傳。

3、本項採計成績占總成績比率至少為10%

4、本項採計件數上限,由6件下修為3件,由各校系科()、學程依規範自訂,並明訂於甄選辦法。

三、113學年度賡續辦理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系科()、學程,於「一般組」該招生校系科()、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招生。

四、欲參加本入學招生者,務請查閱本入學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