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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學113年管理員外補甄選公告

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二、官職等: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三、職稱:管理員。
四、職系:綜合行政。
五、1名(正取1名,擇優候補1名。)
六、性別:不拘。
七、工作地點:桃園市觀音區。
八、公告日期:113年3月14日至113年3月22日止
九、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
格之人員(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
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
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報
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注重行政倫理,能配
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者。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 具備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服務熱
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
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七)具辦理事務業務工作經驗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十、工作項目:
(一)辦理總務處一般行政業務。
(二)辦理各項財產登記保管、物品管理盤點業務。
(三)協助文書、庶務、出納等各組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工作地址: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學)。
十二、聯絡email:rujoleen@gmail.com
十三、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
上報名
2.請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
「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
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即完成授權同意開放
履歷工作徵才機關調閱。
3.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PDF檔案後上傳該系統,並註記與正本相符並
簽名或蓋章: (1130322截止上傳)
(1) 身分證正反面
(2) 男性退除(免)役證明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證件
(5) 歷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7)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付)
所有佐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系統。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