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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獎助學金】觀音高中清寒學生學期學業成績優良獎勵

發佈日期 : 2024-03-1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各位學生、家長及教師們您好:

本案必須經過學校初審通過(即獎助學金審議會核定通過)的獎助學金,註冊組截止收件日為113年4月5日中午12時止,逾時不受理

 

觀音高中清寒學生學期學業成績優良獎勵

說明:

一、獎勵對象:

(一)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每班前三名,且屬家境清寒資格者。家境清寒學生之認定,由校方自行依學生個別事實情況為之。

(二)體育成績乙等(70分)以上。

(三)就讀專業群科之學生,其前一學期所有實習科目均需達七十分以上。

(四)日常生活綜合表現無小過紀錄,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行為…等。

(五)當學期內,相同違規事項而有警告紀錄累犯者,不得申請。

(六)學期學業成績名次相同者,以家境清寒資格者優先。

二、獎勵名額:

(一)每學期每班級至少一個名額,班級人數達16~30(含)人取二名,班級人數達31人以上取三名。

(二)每班獎勵名額上限為三名。

二、獎勵方式:

(一)每班前三名學費及雜費全額減免。

(二)獎學金核定金額以減免本學期學費及雜費之總額

詳細說明請參閱獎助學金辦法和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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