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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獎助學金】113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24-03-27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各位學生、家長及教師們您好:

本案必須經過學校初審通過(即獎助學金審議會核定通過)的獎助學金,歡迎洽詢教務處註冊組,截止收件日為113年4月3日中午12時止,逾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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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說明:

一、目的:為鼓勵本市低收入戶子女順利完成學業,增進謀生技能,期能步入小康社會。

  • 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桃園市立大崗國民中學。
  • 申請資格:
  •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29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3331)
  • 112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 有公費生資格
  • 申請類別及金額:本局得視預算及申請人數多寡,酌予調整各類組獎、助學金之名額。
  • 大專院校組(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職組,後2年比照大專院校組)
  1. 獎學金:
  1. 金額:新臺幣8,000元。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助學金:

  1. 金額:新臺幣6,000元。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 高中職組(含進修學校)

1.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4,000元。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3,000元。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國中組:

1.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2,000元。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1,500元。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80分。

    ()國小組:

助學金-金額:新臺幣1,000元。

詳細說明請參閱獎助學金辦法和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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