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日臺教社(一)字第1130034206號函辦理。
二、 欲參加人員(含幼童軍)請填寫報名表、參加同意書繳交所屬童軍團團長,並由團長彙整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於113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向桃園市童軍會報名,報名相關表件格式同原報名作業要點所附格式。
三、 參加人員:已完成3項登記之童軍、幼童軍、帶團服務員及各國童軍、海外華人童軍,其中幼童軍改以不限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參與。
四、 檢附「中華民國童軍第12次全國大露營延長報名時程作業要點」1份。
五、 旨揭活動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聯絡電話:02-274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