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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113年10 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10 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 表
配合113 年桃園市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
*標語

  1. 十次車禍九次快,請勿超速行駛。
  2. 酒駕零容忍,酒後不開車。
  3. 騎車戴帽勿蛇行,路上安全你最行。
  4. 騎車不鑽縫,遠離大型車。
  5. 行走行穿線,危險不越線。
  6. 遵守號誌,綠燈秒數夠再過。
  7. 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
  8. 路口降車速,道路少事故。
  9. 騎車不藥駕,精神充足再出行。
  10. 75歲以上長者,每 3 年重新換發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