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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1份

說明: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本校將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請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