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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轉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職訓權益重要補助(權益簡表)」資料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05207號函辦理。
二、 為使屆退軍訓人員及具榮民身份人員,充分瞭解退役權益及順利轉銜職場,請貴校協助宣導相關人員知悉轉知;另倘有軍訓教官學校,請協助於退伍時發放與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