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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年度桃園市立觀音高中附設國中部 新生入學資格登記 Q&A

113 學年度桃園市立觀音高中附設國中部 新生入學資格登記 Q&A

Q1.請問我的孩子要怎麼樣才能念觀音高中國中部呢? 

Q2.我是未來的新生家長,如果沒收到新生入學通知單,怎麼辦?

Q3.要設籍多久才能就讀觀音高中國中部呢? 

Q4.什麼是優先入學身份呢? 

Q5.什麼是資格審查證明文件呢? 

Q6.什麼是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呢? 

Q7.房子的所有權人是爸爸(直系親屬),但只有媽媽(直系親屬)跟孩子遷入該戶籍內,可以嗎? 

Q8.房子是姑姑(旁系親屬)的,孩子跟爸爸(直系親屬)一起遷入該戶籍內,這樣是要提供哪一類的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呢? 

Q9.如果無法提供居住事實證明文件,是不是就無法參與資格審查呢?

Q10.我的房東不讓我將戶籍遷入,只提供租賃證明文件,可以就讀觀音高中國中部嗎?

Q11.如果不能就讀觀音高中國中部的話,要怎麼辦呢? 

Q12.收到資格審查通知單,但放棄就讀觀音高中國中部,是否就不用到校辦理資格審查?

Q13.其他常見問題

若仍有疑慮請洽國中部註冊組,分機222


Q1. 請問我的孩子要怎麼樣才能念觀音高中國中部呢?

Ans: 

因本校為總量管制學校,故在新生入學前會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參與審查資格及方式如下: 

1. 學生及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位)的戶籍必須遷入本校學區(學區可參照本校網頁新生入學專區)。 

2. 於本校資格審查時間,依【新生入學通知單】(Q2)【資格審查 證明文件】(Q5)說明,完成線上進行資格登記。 

3. 所有名單經新生資格審查會審理完成後,於本校中廊與網頁首頁公告新生錄取名單


Q2. 我是未來的新生家長,如果沒收到新生入學通知單,怎麼辦?

1. 於國內就讀國小之新生: 

(1) 新生入學通知單寄送名單將以本市及外縣市國小所提供欲就讀本校的學生名單為主。 

(2) 於3月15日將新生入學資料袋寄至學生就讀之國小,並請國小端協助轉發。 

(3) 同時也會在【新生入學審查】專區公告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日期及流程。 

(4) 因故沒有收到通知單,可於本校新生入學專區自行下載通知單並備妥證明文件,於桃園市新生線上報到系統進行資格登記。


Q3. 要設籍多久才能就讀觀音高中國中部呢?

Ans:資格審查通過並扣除【優先入學】(Q4)學生數後,若參與審查新生數超過本校所能容納的入學新生數,則依學生的設籍時間排序。設籍時間越早,入學機會則越大。


Q4. 什麼是優先入學身份呢? 

Ans:【設籍學區內且有居住事實者】

1.區公所核發之入學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2.父母其中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3.學生本人持有重大傷病卡(有效日期須涵蓋至入學當學年度)。

4.父母雙亡證明。

5.親兄姊於入學當學年度仍在本校就讀(請提供親兄姊學生證影本)。

※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依特殊教育法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社會局安置個案學生,不受學區限制,優先入學。

※學校現職教職員工子女或被監護人得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所任職學校,不受學區限制,優先入學。


Q5. 什麼是資格審查證明文件呢? 

1.全戶新式戶口名簿(至少一位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居住於同戶籍內)正本。

【新式戶口名簿請申請詳細記事,如於本校學區內遷移或戶口名簿上無法確認設籍時間者,建議附上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並保留記事欄】

2.【居住事實證明文件】(Q6)正本1份。

※直系親屬係指:父、母與(外)祖父母。


Q6. 什麼是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呢? 

1.自有房屋者(即房屋學生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所擁有)🡺房屋所有權狀【亦可附最近一年房屋稅單、稅捐處核發之最近一年房屋稅證明】。

2.非自有房屋者(即房屋學生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所擁有)🡺

(1)租賃契約證明(租賃方必須是學生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並檢附三個月內寄送至該租賃處的水費收據、電費收據…等。

(2)公家機關宿舍配住證明。

(3)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

3.【必備】不定期家訪同意書。

※直系親屬係指:父、母與(外)祖父母。


Q7. 房子的所有權人是爸爸(直系親屬),但只有媽媽(直系親屬)跟孩子遷入該戶籍內, 可以嗎? 

Ans:可以的。只要房子是直系親屬或監護人所有,學生與一位直系親屬或監護人在同戶籍內就可以。

※直系親屬係指:父、母與(外)祖父母。


Q8.房子是姑姑(旁系親屬)的,孩子跟爸爸(直系親屬)一起遷入該戶籍內,這樣是要提供哪一類的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呢? 

Ans只要是『非直系親屬』,其他親友都算是寄居身份,都視同於非自有房屋者,所以要提供租賃契約證明及相關文件喔。

※直系親屬係指:父、母與(外)祖父母。


Q9.如果無法提供居住事實證明文件,是不是就無法參與資格審查呢?

Ans:還是可以參與資格審查。

但若無法提供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者,將待具居住事實學生收訖後,若本校尚有名額,則依學生的設籍時間排序。


Q10.我的房東不讓我將戶籍遷入,只提供租賃證明文件,可以就讀觀音高中國中部嗎?

Ans:不可以。因為本校是公立學校,學生均以學區為入學依據,不接受跨區就讀。


Q11.如果不能就讀觀音高中國中部的話,要怎麼辦呢? 

Ans

1.依家長意願,協助轉介至鄰近學校就讀,得不受學區限制,鄰近受轉介學校不得拒收。

※113學年度轉介學校:新生七年級🡺新屋高中國中部、觀音國中、大崙國中。

2.若轉介學校不符家長需求,則請家長自行洽詢欲就讀的學校之相關事宜。


Q12.收到資格審查通知單,但放棄就讀觀音高中國中部,是否就不用到校辦理資格審查?

是,不用辦理資格審查,但請家長務必填妥【新生放棄資格登記】並可利用以下方式回報聯予本校註冊組,告知學生就學動向(就讀他校、私校、出國或其他原因)。

(電聯:03-4981464#222、傳真:4980602、親送放至本校警衛室)

因國中階段是國民義務教育,學校必須追蹤了解新生未報到原因,除了依規定須回報教育部以外,視需要通報區公所、警政單位及強迫入學委員會,以保障學生之就學權益。


Q13.其他常見問題

1.新生制服體育服、書包套量,請洽本校校安中心江老師,分機351、352

2.新生訓練時程,請洽本校學務處活動組陳老師,分機312

3.新生常態編班暨導師編配,確切時程將即時公告於本校網頁【國中部新生入學專區

4.新生課本發放,訂於新學期開學日發予

5.國中部學生搭乘高中專車問題,請洽本校校安中心陳老師分機35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