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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獲獎名單(6/10舉行頒獎典禮)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及114年5月7日召開之「114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複審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核定名單共獎助587名學生,核定名額、名單及獎助學金金額說明如下: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301名。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每名獲獎學生頒發獎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整。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199名。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每名獲獎學生頒發助學金1萬元整。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87名(60組)。依本案實施要點規定,從類別所屬頒發獎學金1萬至5萬元整不等。 

三、旨揭獲獎助學生所得獎勵事宜:

 (一)獎勵 

1、技職學生獎學金:獎學金、獎狀1紙、紀念品1份。 

2、技職學生助學金:助學金、紀念品1份。 

3、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獎學金、獎狀1紙、紀念品1份。

 (二)領取事宜

1、獎助學金:由本市承辦學校(觀音高中)撥入獲獎助學生所屬學校帳戶,後由各校轉發予獲獎助學生。 

2、獎狀:

(1)有參與頒獎典禮之學生獎狀當天自行帶回。

(2)其餘學生獎狀由本市承辦學校(觀音高中) 逕寄至獲獎學生所屬學校。 

3、紀念品:統一由本市承辦學校(觀音高中) 逕寄至獲獎助學生所屬學校。 

四、頒獎典禮事宜:

(一)典禮時間:1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時40分至2時50分。

(二)地點:本府綜合會議廳201會議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二樓)。

(三)請獲獎學校依下列說明派員參加:

 1、「技職學生獎學金」:校長、1名陪同老師、每校派1名獲獎學生代表。 

2、「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校長、1名陪同老師、獲獎者全員。 

(四)出席調查:請有獲「技職學生獎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之學校,無論是否要出席均需填列表單(網址:ht tps://forms.gle/4DbukGS13X87zRXk7),並請務必於1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寫完畢。 

(五)注意事項: 

1、頒獎典禮預計於下午1時進行彩排,請各校受獎學生於中午12時40分至下午1時前至會場集合報到。 

2、會場禁止飲食,午餐請提前自理,會後將提供餐盒。 

3、建議受獎之學生統一穿著制服出席,其餘者服裝以整潔端莊為主。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下列相關承辦人:

 (一)本局委辦學校(觀音高中): 

1、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 

2、註冊組汪組長03-4981464#212。

 (二)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蘇小姐:03-3322101#7593。 

六、檢附本案獲獎核定名單3份及頒獎典禮流程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