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3日
發文字號:桃教終字第115008346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四、五 (376735100E_1150083467_ATTACH1.pdf、
376735100E_1150083467_ATTACH2.pdf)
主旨:檢送115年13-22歲文化禮金(文化幣)文宣及宣傳單,請
協助推廣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5年9月1日文創字第1153022789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青少年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
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
博物館、手作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自115年起,文化
禮金發放對象為13至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
臺幣1元)。
三、有關文化禮金領用方式如下:
(一)誰可以領:凡出生日期在民國93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
日,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等,皆可領
取1,200點文化禮金。
(二)怎麼領取:手機下載「文化幣」APP,輸入手機、密碼及
e-mai完成註冊後點選文化禮金,輸入姓名、身分證字
號、健保卡號、出生日期、居住地及戶籍地,16-22歲新
增輸入「領補換類別」及「發證日期」,通過驗證即可
領取使用。
(三)如何使用: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至全
國超過1萬個藝文消費點進行消費折抵。
四、鑒於13歲至15歲學生領用人數偏低,為強化學校端之推
廣,文化部業製作宣導單(樣式如附件)並將逕寄紙本至
全國各國民中學,敬請貴校協助將宣導單張貼或夾帶至國
一學生聯絡簿內頁,鼓勵符合資格學生領用文化幣。
五、檢附宣傳圖卡、懶人包、海報及宣傳影片(電子檔請至雲
端連結 https://reurl.cc/3bYGRR)下載,請惠予透過校
內宣傳管道周知師生及家長(如:電視牆、跑馬燈、電子
郵件、公告欄、、校務系統、通訊軟體、社群媒體平台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