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116年度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的訊息,請參閱附件。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116年度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實施計畫」申請一案,請各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315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為考量新住民子女教育政策之整合發展,健全新住民子女教育學習環境,教育部規劃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113-116年),以支持新住民子女多元發展。
三、 116年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經費注意事項如下:
(一) 實施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有興趣學習新住民語文之學生及社區家長。
(二) 實施語文:以東南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馬來西亞及菲律賓等七國官方語文為主。
(三) 本計畫以學生能有效學習東南亞語言與文化為目的,學校可依據所在區域族群特色及各種資源,自行辦理或與區域跨校策略聯盟,或召集社區家庭親子共學,規劃不同辦理項目,每項課程一年至少40節課,至多80節課。
1、 依辦理項目區分:
(1) 辦理親子共學:邀集親子家庭於假日或寒暑假,安排新住民語文專長師資帶領授課,語言與文化課程並重,善用社區與家長資源,達到親子共學目的。
(2) 辦理新住民語文課程學習:規劃於學期中社團活動或課外時間,安排新住民語文專長師資,必要時並輔以學校教師協同教授新住民語文課程,且實作及活動性課程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以營造沉浸式學習環境。
(3) 辦理寒、暑期新住民語文樂學營隊:秉持課程即生活之理念,規劃於寒、暑假期間辦理新住民語文營隊,落實學以致用之體驗。
2、 排課及編班方式:
(1) 學期中以社團活動方式實施,每週節數由學校自訂。
(2) 周末假日學習活動以每日四節課為原則;寒、暑假期間每日以六節課為原則;寒、暑假中宜規劃以在地化之活動式課程,結合學習主題體驗活動、培力營隊學習課程。
(3) 每班人數15至30人為原則。
(四) 各申請學校於115年10月14日(星期三)至10月30日(星期五)依本實施計畫,至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之樂學活動專區。
四、 檢附「116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