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實驗班學生轉出轉入辦法(115/09/03修訂):實驗班學生轉出轉入辦法
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雙語實驗班轉出轉入辦法
壹、 依據: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雙語實驗班實驗計畫辦理。
貳、 目的:
一.協助學生適性選擇符合性向、興趣之班群,並提供調整之機會。
二.促使雙語或數理性向之特質學生,在因材施教、多元展能的環境下培養雙語及數理學科專業能力,陶冶學生學術知能。
參、 轉出及轉入方式
實驗班於每學期結束後,得依學生意願並經「實驗教育委員會」討論決議,辦理實驗班學生之轉出及轉入,作業流程順序為先轉出後轉入,其方式如下:
一、 轉出
1. 申請轉出
(1)學生本人得考量其興趣、性向、學習成效及預期目標等因素,於每學期末主動申請轉出。
(2)欲申請轉出之學生,由學生填寫申請表經家長簽名同意,詳細敘述轉出理由,且視個案需求提供必要的輔導諮詢,經與實驗班導師、專任輔導教師晤談及簽章後,將轉出申請表於期限內繳至教務處實研組,始完成轉出申請手續。
2. 輔導轉出
(1) 學生品性及生活適應不良,經導師、任課教師及輔導老師綜合評核,成效依然不佳,足以影響實驗課程之進行時,提交實驗教育委員會同意後,輔導轉出。
3.申請轉出或輔導轉出需於每學期依教務處規定時間內(約12月初、4月中)繳交轉出申請單至教務處實研組,逾期不予受理。
4.申請轉出或經輔導轉出者,應以普通科具備可供承接之名額為辦理前提。
5.因課程屬性與規劃考量,高中一年級第一學期轉出者,僅得編入大自然班群,不得異議。
6.為維持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之穩定性,升高三後學校不再進行轉出。
7.轉出以一次為原則,申請轉出經重新編班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原班就讀。
8.轉出學生所編入之班級,由教務處統籌安排,依普通科之編班原則,於下一學期開始編入新的班群班級上課。
9.轉出之編班程序,悉依本校「高中部校內學生轉科(組)實施要點」及「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規定」辦理,如有應修習而未修習之部定及校訂必修科目,應予申請補修。
二.轉入
1.如有缺額,高一、高二的每學年依教務處規定時間內(約5月中)前得由學生依個人意願提出申請。
2.依教務處規定時間內(約5月底)提出「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雙語實驗班學生轉入申請單」至教務處實研組,逾期不予受理。
3.本校將針對申請轉入實驗班的學生進行基本條件認定及學習表現綜合評估,對個案提供輔導諮詢,提交實驗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作為轉入學生名單之確認。
4.申請轉入:
(1)考量轉入實驗班學生應具備基本學習表現,參酌學生該學年度上學期三次定期評量及下學期第一次定期評量之國文、英文及數學成績,共計十二次成績,計算其平均成績,該平均成績占轉入評定總成績百分之八十。
(2)為考量轉入實驗班學生所應具備之綜合資賦優異及德育條件,經實驗班委員及實驗班導師面試,其面試內容包含:參加實驗班動機百分之十、多元表現百分之十,其分數佔總成績百分之二十。
(3)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英文定期評量平均成績、數學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國文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面試成績。
肆.申訴處理
一.學生或家長如對結果有異議,得於本校實驗教育委員會通過名單公告後 3 日內(不含公告日及例假日)填寫申請書,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訴(受理窗口為教務處實研組),本委員會於接獲申訴文件10日內召開會議再審議之。
伍.本計畫經實驗教育委員會通過,呈 校長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