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標題 | 資料建立者 | 點選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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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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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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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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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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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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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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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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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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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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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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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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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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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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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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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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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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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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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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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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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活動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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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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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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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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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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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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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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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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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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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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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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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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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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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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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
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金 |
富邦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
墨仙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
觀音高中教育儲蓄戶 |
事由&金額 |
1-1傷病住院7日以上:$ 1萬元1-2死亡:$ 1萬元1-3重大傷病:$ 2萬元
2-1受虐、遺棄或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致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收容:$ 2萬元
3-1失蹤6個月以上、入獄服刑、非自願離職:$ 1萬3-2重大傷病:$ 2萬3-3因天災受傷住院7日以上:$ 1萬元3-4因天災受傷住院未滿7日:$ 5000元3-5死亡:$ 2萬元 |
家庭經濟突逢變故(父母非自願離職除外):1萬~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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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逢緊急事故有生活困難者,補助下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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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經濟弱勢、突遭變故、或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 5000元為上限。(非現金提供,乃協助支付救助項目之款項) |
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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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領取其他補助與可申請相關保險給付未超過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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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限申請1次」之限制,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可視個別需求分別申請。 |
時程 |
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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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日起6個月內申請(請於截止日前1個月將相關資料備妥送交學務處以免延誤) |
請於需救助項目之繳費截止日前2週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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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各紙本資料1份) |
申請事由證明文件:●傷病:診斷證明書、醫療繳費單據影本;●死亡: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喪葬費用明細與收據影本;●重大傷病:診斷證明書、醫療繳費單據影本、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收容:社福機構證明;●失蹤:失蹤人口協尋紀錄;●入獄服刑:在監執行證明;●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認定給付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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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參考文件: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重大傷病卡、重大事故證明;2.當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3.房屋租賃契約;4.案家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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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學生與家長線上填寫導師線上填寫(兩表單均需填寫,填畢後請備妥上列資料洽學務處) |
學生線上線寫導師線上填寫(兩表單均需填寫,填畢後請洽學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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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與給付方式 |
學務處網站登錄→列印申請表申請人簽名→寄送申請表與各項附件紙本資料→審核通過→匯款至本校→學校匯至學生郵局帳號 |
學務處網路登錄→列印申請表申請人簽名→申請表與各項附件紙本資料掃瞄email寄送→審核通過→支票寄至學校→學生自行存入 |
學務處進行網站登錄→各項資料掃瞄上傳→審核通過→直接匯款至學生帳號 |
學務處將各項資料掃瞄email寄送→審核通過→直接匯款至學生帳號 |
學務處列印申請表交申請人與導師簽名→召開委員會→審核通過→學校直接將繳費單據繳清或代為支付款項。 |